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最新公告
环节介绍
学位申请人在通过评阅、答辩、创新性成果审核等环节后,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面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授予学位。学校每年 3 月、6 月、9 月、12 月四次授予学位。
学位申请流程
提出学位申请: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pg.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填报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师登录系统审批。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为我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账号为学号或校内邮箱账号(不含 @nenu.edu.cn),未修改密码时初始密码为 "Nenu"+身份证件号后六位(X 用 1 代替)。
学位论文评阅:学校组织"双盲"评阅,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送审论文及摘要,导师审批。
学位论文答辩及答辩后修改:答辩通过后,根据评阅、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填写答辩后修改说明,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
学位授予信息填报:填报时间一般在学期末,此信息作为印制学位证书和向国家报送学位授予信息的唯一依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对学位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学位论文质量及已取得创新性成果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建议授予学位名单报校学位办。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议,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所有拟申请本学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均需参加学位授予信息填报。该信息将作为印制学位证书和向国家报送学位授予信息的唯一依据,务必谨慎对待、认真填写。
填报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信息管理—硕士/博士学位—学位授予—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和关键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质量监测、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参考,务必填写准确;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应准确描述具体研究内容,不得与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填写"无"、"其他"等无关内容。
内部学位论文
因研究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技术或商业秘密等需限制学位论文使用范围的研究生,可在答辩后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内部论文申请。
内部论文期限为 1-2 年,到达最长期限后向社会公开;制作时须在封面标注"内部★X年"字样。
内部论文在内部期内可参与各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且须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质量抽查与评估。
学位复核
提示
对不受理其学位申请、不授予其学位或者撤销其学位等决议不服的,可自收到决议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位办(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学位复核。
学校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议的执行。
学士学位的学位复核工作由教务处或者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开展。
学位论文抽检
提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和学校会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评议结果为非"合格")的论文,其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评估与动态调整、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