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奖学金评审说明
原创2026/8/11大约 2 分钟约 736 字
评审说明
原则上,同一评审年度内,国家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综合类奖学金不可兼得,各项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为学校确定的资助对象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年人数不定,通过综合数据决定。
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额为 20 万元,用于奖励 48 人,其中一等奖5人,每人9000元、二等奖13人,每人5000元、三等奖30人,每人3000元。
学年奖学金每年评选两次,一次于 10 月份面向全体学生,另一次于次年 6 月份专门面向毕业生评选。
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各项评奖评优:
(1) 参评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奖励评审期间正处于处分期内的学生;
(2) 来我校学习的交流生;
(3) 评奖学年出现挂科的学生(不含单项奖学金)
优秀学生从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原则上单项奖学金(含少数民族齐飞奖)要求专业课成绩挂科数不超过 1 门、每人每年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具体情况见附件。
毕业生评奖评优
奖励项目
荣誉称号类奖励:东师奖章、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
综合类奖学金:卓越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齐飞奖学金和奋进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科研竞赛奖、教师技能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美德风范奖。
工作流程
学院(部)宣讲 → 综合素质测评并公示 →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 学院(部)初审并公示 5 个工作日 → 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奖学金评审系统线上填报 → 辅导员审核、副书记审批 → 学校复审并公示 → 离校前发放奖学金和证书。
提示
奖学金发放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获奖学生需登录学校财务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