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关于户口迁移
根据国家政策,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迁入后,户口性质为学校集体户口。选择迁移户口的新生,请按学校通知,在报到时或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到的,可后续联系保卫处户籍室单独办理。
Mr.Hope 提示
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对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影响不大。学校集体户口在办理部分个人业务(如护照、部分资格考试报名)时,流程可能相对繁琐。建议同学们根据个人未来发展规划(如毕业后就业、升学去向)和家庭实际情况,综合权衡后再做决定,通常情况下非必要可不迁入。
官方通知
本科新生落户流程
需要办理落户的本科新生,请根据辅导员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落户材料,并填写《本科新生落户名单》,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校区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省外新生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吉林省内新生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研究生新生落户流程
学校在新生报到当天会设立服务台集中办理落户。如错过集中办理,或属于本校升学,请按以下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新入学研究生:请携带《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区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
本校升学(户口已在校):请凭新的《录取通知书》到校区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信息变更。
重要注意事项
请确保《录取通知书》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不能使用别名或曾用名。
请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是否一致。出生地、籍贯信息必须精确到“市”或“县”,仅填写省份将无法办理。
《户口迁移证》除省级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外,还必须加盖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公章,确保印章齐全、清晰。
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任何信息。
吉林省内户口迁移:省内新生迁入我校集体户口时,无需《户口迁移证》。如原户口为集体户口,需先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解锁”手续。
在落户办理期间有出国(境)计划的同学,请务必提前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复印多份备用。
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本部校区迁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
本部校区咨询电话
- 姓名: 阚丹
- 电话: 0431-85099938
- 家庭电话: 15843088198
- 组织: 东北师范大学
- 备注: 本部校区户口迁移咨询
-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5268 号
- 邮编: 130024
净月校区迁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 2555 号东北师范大学
净月校区咨询电话
- 姓名: 王妮娜
- 电话: 0431-84536112
- 家庭电话: 13944099040
- 组织: 东北师范大学
- 备注: 净月校区户口迁移咨询
-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 2555 号
- 邮编: 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