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它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保障其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核心细则
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上限为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上限为25000元。
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利率与补贴
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个人无需承担。
校内办理
学生向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获批后取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单》或短信回执码。
入学后,将《受理证明》或《贷款回执单》或短信回执码(打印版)在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学院(部)、手机号、应交学费金额与住宿费金额(已缴费请注明),交给所在学院(部)资助专员汇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部)材料后,统一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或签发纸质回执单,完成学校确认。
贷款发放。贷款汇入学校账户的,由财务处统一代扣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退返至学生交通银行学子卡;贷款汇入个人账户的,需及时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注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申办一种,不可重复办理。
还款安排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还本宽限期
学生毕业后,享受长达5年的还本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以减轻毕业初期的经济压力。宽限期结束后,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违约责任
按时还款是借款学生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将产生以下严重后果:
将产生罚息,加重还款负担。
个人征信系统将记录违约信息。不良信用记录会严重影响未来申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金融服务,甚至对求职、升学、出国等造成负面影响。
严重违约行为还可能被新闻媒体或网络渠道公布,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